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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下,埃及企业劳动雇佣问题处理

20-06-17 16:47:09来源:邹怡之

基于目前埃及的经济状况以及公司在应对新冠疫情期间所遭受的损失,以下为本所列出的相关条款及规定,供企业参考。




首先,根据埃及劳工法第12/2003号中第(196)条关于全部或部分关闭企业的规定:雇主出于经济需要,有权全部或部分关闭企业,并可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条款和程序,裁减或减少可能影响劳动人口的经营活动。


同时,该法第(197)条还提出了如何执行前一条的规定:在适用本法第(196)条的规定时,如果雇主雇佣了十名雇员,雇主应:

1. 向相关委员会提出关闭、缩编或减少经营活动的请求。

2. 申请书应包括关闭、缩编或减少经营活动的理由,以及被解雇的雇员人数和类别。

3. 委员会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至30天内发布经证实而产生的决定。如果作出接受请求的决定,则该决定应就执行日期进行说明。

4. 有关方面可向另一个委员会对该决定提出申诉。对作出接受请求决定的申诉,应当中止执行。应发布部长法令并确定上述两个委员会的权力、应遵循的程序以及提交申诉的日期和程序。


该法第(198)条补充说明,如果发布了批准全部或部分关闭该机构的决定,雇主应将提出的要求和发布的全部或部分关闭该机构、裁员或减少经营活动的决定通知雇员和有关工会组织。上述决定可根据不同案例,由审查请求或申诉的委员会确定生效日期。


此外,该法第(199)条规定了在作出决定批准全部或部分关闭企业时解雇雇员的方法。如果企业部分关闭、裁员或减少经营活动,且企业生效的集体协议不包括选择被解雇员工的客观标准,雇主应:

1. 在决定发布后和执行前,就此与工会组织协商。雇员的资历、家庭负担、年龄、职业能力和技能应予以考虑。

2. 在任何情况下,这些标准都应遵循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之间的平衡。



第二,关于减少工资而不是关闭企业,劳动法第(201)条规定:


根据本法第(198)条的规定,在雇主有权因经济原因终止雇佣合同的情况下,雇主可以临时修改合同条款,而不是使用该权利终止雇佣合同,特别是可以向雇员分配未经事先商议的工作,即使它与员工原来的工作有很大不同。雇主也可将雇员的工资减至不低于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条件的,雇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诺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应被视为雇主的一种有根据终止。


雇员有权获得下列条款规定的补偿:根据本法第(196)条至第(200)条规定的程序,因经济原因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被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综合工资补偿——工作前五年,每年补偿1个月工资;五年之后,每年补偿一个半月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雇员只有权获得根据其年假余额计算的工资。雇员有权在其受雇的前五年每年获得一个月工资,在五年之后的每一年获得一个半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不得在工资范围内支付的事项:《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下列各项应当视为工资:

- 除工资外,给予劳动者的任何奖金;

- 因诚实、高效而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奖金;

- 在个人或集体雇佣合同或工作章程中规定的,具有普遍性、持续性和一致性的奖金。


奖金是指在某些场合或特定时间给予雇员的金钱或除现金以外的任何东西,例如雇主在假日或财政年度结束时给予雇员的物品。奖金与业务的成功及其利润无关。


至于奖励,它是雇主给予雇员的一种馈赠,以表彰他的诚实、忠诚或能力。比如给那些在原材料使用方面节省开支、按时完成工作或经常按时上班的员工的奖励——在商业上称其为激励性奖励。对雇员的奖励,可以是对一定速度以上的生产增长的承认,这种情况称为生产增长奖励。


奖金和奖励是雇主对雇员的馈赠,因此不应视为工资的一部分,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如果雇主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不管这一义务的来源如何,这些费用的性质都会发生变化,成为工资的一部分。雇主支付这些款项的义务表明,雇主没有选择撤销或减少其价值。


年薪定期增长

这是定期(通常是一年)给雇员的一笔钱或除现金以外的任何东西,因此常被称为年度增长。这个数额可以由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比如10%。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上定期增长,这就使得这一工资随着增长额的增加而增加。


该规则规定,除非法律、个人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中有关于定期增加雇员的义务的规定,或按照惯例给予这种义务,否则雇主没有义务给予雇员定期增加。换言之,增加额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就业协议条款或习惯程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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